依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经常使用规则》的新规,科三和科四是可以一同考的!
学驾照分科一,科二,科三和科目四,每门合格后即可宣誓拿证。在报名考驾照时,必定先考科一,实现要求的课时后可预定科二或科三考试。预定成功可以先考科二,也可先考科三。
新规规则,当实现科二和科三学时后,科二和科三可以同时预定考试。然而,目前科二科三可以连考的中央太少,大都是先考科二或科三。当然,有条件的中央是可以科二和科三连考的。
另外,因为考试学员太多,学员预定两科连考的几率很低,普通状况下,科二和科三可以调换预定考试。但两科连考条件是很多考场不具有的。所以,这种状况少之又少。
而科目四是可以连考的。只需科二或科三考完,最后的科目四是可以立刻启动考试的。
普通考试时,大家都选用先考科二,而后考科三,科三考完,在期间准许的状况下可连考科四,科四不须要预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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